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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慶活動

3月青年節系列活動

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3年青年節活動實施要點

一、依據103年青年節輔導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
二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、外交部、國防部、法務部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、內政部警政署、內政部消防署、台灣電力公司、台灣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、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
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3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。

救國團總團部。

四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。

五、活動時間:3月1日至3月29日。

六、參加人員:(一)青年獎章得獎人、青年節籌備委員會執行委員、大專校院優秀青年、社會優秀青年。

 (二)全國各地青年、青少年、社會民眾。

七、活動辦理項目:

(一)召開103年青年節輔導委員會。

(二)召開103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,選出青年節籌備委員會執行委員。

(三)舉辦103青年獎章、大專院校優秀青年、社會優秀青年選拔活動。

(四)拜會各單位(青籌會執行委員代表)—內政部、外交部、國防部、法務部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、內政部警政署、內政部消防署、台灣電力公司、台灣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前往忠烈祠向革命先烈致祭活動。

(五)舉辦菁英歡迎會:包括青年獎章得獎人、青籌委員及執行委員、大專院校優秀青年、社會優秀青年。

(六)舉行記者會宣佈青年獎章得獎人。

(七)拜會行政院,恭請江院長頒發青年獎章得獎人獎座。

(八)晉謁總統,參加總統府茶會。

(九)邀請內政部部長頒發大專院校優秀青年暨社會優秀青年當選證書。

(十)舉辦「全國青年領袖高峰會」活動。

(十一)辦理「碧血黃花─音為有你」合唱閃團全國連線活動:

1. 「碧血黃花─音為有你」合唱閃團全國連線活動

(1)請於3月29日上午10時至11時前呈現。

(2)閃團活動地點訂於各縣市火車站大廳內(不影響旅客出入動線為原則);相關活動執行細節請與當地鐵路局聯繫並請同意辦理。

(3)參加人員可為縣境內文武校院大專青年、高中(職)學校學生、社會團體及縣市團委會義工夥伴組成。

(4)採人聲合唱快閃方式,曲目2至3首(約10分鐘),曲風、語言類別均不限,唯指定末首曲為:《碧血黃花》軍歌或民歌版本皆可(歌詞如附件)教唱網址:http://gpwd.mnd.gov.tw/filectrl/%E7%A2%A7%E8%A1%80%E9%BB%83%E8%8A%B1-1.mp3

(5)合唱閃團請執103年青年節LOGO及SLOGAN標語。

(6)請各縣市通知地方媒體到場錄影採訪,提高活動亮點及曝光率。

(十二)請各縣市團委會舉辦之青年節慶祝大會,邀請各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社團參與表揚活動。

(十三)請各單位自行規劃乙項「健體活動類」、「環保節能類」、「紫錐花輔導類」、「捐愛關懷類」或其他公益活動(依地區特性、專長、條件及需求辦理)。

八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修正補充之。